声音开关

语速

放大

缩小

鼠标样式

大字幕

重置

退出服务

|

搜索
您当前的位置:红寺堡区院 > 检务公开 > 财政信息 > 正文
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部门项目支出自评表
2019-07-25    来源:    作者:    【打印本页】    字体: [][ ][ ]
分享至:
分享到微信
2019-07-25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
附件1









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
(2018年度)
项目名称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
主管部门及代码
实施单位
项目资金
      (万元)

年初预算数(A)全年执行数(B)分值
      (10分)
执行率
     (B/A)
得分得分计算方法
年度资金总额:324.18万元315.02万元1097.18%9执行率×该指标分值,最高不得超过分值上限。
    其中:财政拨款324.18万元315.02万元


         其他资金




年度总体
      目标
年初设定目标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综述

     效
      指
     标
一级
      指标
二级指标三级指标分值指标值全年实际值(B)得分计算方法得分未完成原因分析

     出
      指
     标
      (40分)
数量指标采购通用设备和专用设备数量513套5套完成值达到指标值,记满分;未达到指标值,按B/A或A/B×该指标分值记分。1整套装备
新闻刊发刊播率55件(期)10件(期)5
质量指标采购商品初验合格率595%100%1.若为定性指标,则根据“三档”原则分别按照指标值的100-80%(含)、80-50%(含)、50-0%来记分。
      2.若为定量指标,完成值达到指标值,记满分;未达到指标值,按B/A或A/B×该指标分值记分。
5
设备返修率52%0%5
时效指标新闻报道时效101周内1周内10
成本指标新闻宣传费用105万元10万10

      益
     指
      标
     (40分)
经济效益
      指标
节约检务成本106%3%1.若为定性指标,则根据“三档”原则分别按照指标值的100-80%(含)、80-50%(含)、50-0%来记分。
     2.若为定量指标,完成值达到指标值,记满分;未达到指标值,按B/A或A/B×该指标分值记分。
5反贪转隶,职能有所改变
社会效益
      指标
采购商品国产化率1095%90%5
生态效益
      指标
公益诉讼案件数量1015件11件7
可持续
      影响指标
办案效果10满意满意10
满意度指标(20分)服务对象
      满意度
     指标
机关办案人员满意度2090%100%同效益指标得分计算方式。20
总     分92
注:1.得分一档最高不能超过该指标分值上限。
        2.定性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:达成预期指标、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、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:分别按照指标值的100%-80%(含)、80%-50%(含)、50%-0%合理确定分值。
       3.定量指标若为正向指标(即指标值为**),则得分计算方法:全年实际值(B)/年度指标值(A)×该指标分值;若定量指标为反向指标(即指标值为**),则得分计算方法:年度指标值(A)/全年实际值(B)×该指标分值。
       4.请在“未完成原因分析”一栏中简要说明偏离目标、不能完成目标的原因及今后改进的措施。
【作者】:
【来源】: